发表时间: 2014-04-24 16:04:00
作者: 浙江众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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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4月18日,众信联合盛大开业,秉承着感恩回馈客户的宗旨,北仑“思享汇”劳资实务沙龙,第五期普法教育惠企业活动圆满结束。本次活动由50余名HR高管参加,并邀请宁波市北仑区劳动仲裁院王老师对“劳动法律法规实务培训”进行了分享与解读。
认真聆听,不断学习的HR们
劳资实务沙龙培训主要内容分享:
一、公司规章制度的制订
二、办理员工入职手续
三、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
(一)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:
1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;(不支付经济补偿)
2、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;(不支付经济补偿)
3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;(不支付经济补偿)
(二)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:
1、劳动合同期满的;(用人单位不续订,需要支付经济补偿)
2、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;
3、劳动者死亡,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;
4、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;(需要支付经济补偿)
5、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;(需要支付经济补偿)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7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;
四、工伤保险条例
(一)视同工伤的情形
1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2、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3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(二)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
1、故意犯罪
2、醉酒或者吸毒
3、自残或者自杀
互动环节,HR们积极参与提问
特邀嘉宾:北仑区仲裁院王老师,从事劳动监察、仲裁领域十余年,处理上千起疑难仲裁案件,经常受邀为企事业人事干部普法宣讲,并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协调工作。